中交铁建某局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监事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推进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监事会、监事评价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意见》、《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集团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监事会,及监事会中由集团公司管理并履行考察、任免或推荐程序的监事的评价。
第三条 评价监事会、监事坚持下列原则:
(一)以职责为依据、全面评价原则;
(二)依法维护出资人、公司和职工利益原则;
(三)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原则;
(四)评价与激励约束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 监事会、监事评价内容和程序
第四条 评价监事会的重点是监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主要包括监事会工作机构设置与制度建设、日常运行、监督的有效性以及监督评价等情况。
第五条 评价监事的重点是监事的德、能、勤、绩、廉,主要包括职业操守、履职能力、勤勉程度、工作实绩、廉洁从业等内容。已进行过领导人员年度或任期评价的监事,评价可参照领导人员评价结果。
第六条 评价监事会、监事坚持年度考核评价与任期考核评价相结合,以年度考核评价为基础,任期考核评价为重点,年度考核评价方式适当简化。
第七条 评价监事会、监事一般采取多维度评价、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多维度评价主要有董事会成员评价、D委班子成员评价、监事会成员评价、经理层成员评价、董事会秘书评价、部分职工代表评价等。
第八条 监事会、监事年度评价的程序:
(一)监事会、监事分别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形成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和监事年度述职报告,由所在公司统一报送集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D委组织干部部。
(二)根据《监事会评价要点》(附表1)、《监事评价要点》(附表2),董事会成员、D委班子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层成员、董事会秘书和部分员工代表填写《监事会评价意见表》(附表3)、《监事评价意见表》(附表4),经本人密封后,由所在公司监事会办公机构统一报送集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三)如有必要,可通过个别谈话、查阅监事会会议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有关情况。谈话对象一般为董事会成员、D委班子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层成员、董事会秘书和部分员工代表。
(五)集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D委组织干部部根据各方面的评价,综合形成对监事会、监事的年度评价意见。
(六)年度评价意见为监事会、监事任期评价的基础,并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向相关单位监事会、监事进行反馈。
第九条 监事会、监事任期评价程序:
(一)任期届满前监事会、监事对任期工作进行总结,形成监事会任期工作报告和监事任期述职报告,由所在公司统一报送集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D委组织干部部。
(二)集团公司组织考核评价组,对监事会、监事任期工作进行考察,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派人参加。
(三)召开由董事会成员、D委班子成员、经理层成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和部分员工代表参加的内部评价会议,与会人员根据《监事会评价要点》(附表1)、《监事评价要点》(附表2),填写《监事会评价意见表》(附表3)、《监事评价意见表》(附表4),对监事会、监事进行评价。
(四)个别谈话。考核评价组分别与董事会成员、D委班子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层成员、董事会秘书和部分职工代表进行个别谈话,深入了解有关情况。
(五)查阅有关资料。考核评价组根据需要,可查阅监事会会议资料,进一步了解监事会运行、监事履职情况。
(六)如有必要,可召开集团公司派往所属企业的董事、监事会议,专题听取意见。
(七)考核评价组根据考察情况,结合年度评价意见,综合形成对监事会、监事任期评价意见。
(九)监事会、监事任期评价意见经集团公司审定后,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向监事会、监事反馈。
第三章 监事会、监事评价结果和运用
第十条 监事会评价意见包括以下内容:监事会主要工作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和改进的建议、评价结果。
第十一条 监事会评价结果分为运行良好、需要改进、需要改组三个等次。对评价结果为运行良好的监事会给予肯定和鼓励;对评价结果为需要改进的监事会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评价结果为需要改组的监事会,提出改组方案,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监事评价意见包括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评价结果。
第十三条 监事评价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监事,给予奖励;对评价结果为称职的监事,给予肯定和鼓励;对年度评价结果为基本称职的监事,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年度或任期评价结果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个年度评价结果为基本称职的,予以解聘。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监事会评价要点
类别
评价内容
评价要点
监
事
会
运
作
规
范
性
机构设置
与制度
建设
1.机构合理:设置符合监事会开展工作需要的办事机构。
2.职责明确:监事会职责清晰,监事会工作机构职责明确。
3.制度健全:监事会及其工作机构工作制度、议事规则健全。
日常
运行
4.依法行权:监事会及其工作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权限履职。
5.按章行事:监事会按照规定程序行使法定职权;监事会及其工作机构与董事会、公司D委、经理层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6.监督全面: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财务检查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予以纠正,对发现的公司经营异常情况进行调查等。
7.信息沟通:监事会同出资人、董事会、经理层、公司D委、工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保持良好的沟通,了解、掌握和跟踪企业的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对公司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有充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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