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宝安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拓宽来源渠道,深圳市宝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区直管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专家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
本次遴选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若干名。
二、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产权代表意识,遵纪守法,诚信勤勉,能够忠实地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2.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区属国有企业的监管规定,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行业情况;
3.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以上职称;
4.具有5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或者具有战略管理、资本运营、风险防控、财务审计、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治理、园区运营、工程管理等某一方面的专长;
5.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6.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和工作业绩;
7.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8.与任职企业之间不存在影响公正履行董事职责的关系;
9.符合《公司法》和有关行业监管机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程序
1.人选报名。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向宝安区国资局报名,并填写《宝安区国资局遴选外部董事专家库人选报名表》及提供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宝安区国资局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遴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3.人选评审。宝安区国资局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评审,并形成入库人选初步意见。
4.公示。将通过评审的人选在宝安区国资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研究确定后录入外部董事专家库。
6.选聘。根据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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