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供应链金融支付调研
受国家政策影响,金融贷款紧缩,房地产企业为能按时支付供应商工程款,启动了供应链金融支付,现请各单位项目公司共同组织对供应商剩余应付工程款支付方式进行调研,本次调研后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订前工程款将暂停拨付。
一、调研具体要求:
1、范围:合同签定主体为区域(直属项目)公司与供应商直接签订的所有合同。
2、剩余工程款支付方式有“垫资”和“供应链”两种,各单位对每份合同应与供应商充分沟通进行确认,任意选择其中一种支付方式。
3、“垫资支付”补贴方式按按银行一年期基准利率补贴;“供应链方式”按银行基准利率(提示:实际为7%左右)补贴,计算方式详见本通知第三条,也可勾选“其他”,自行填写其他补贴方式。
4、调研表格格式详见附件1。
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与3月20号之前上报至集团总部。
三、供应链支付相关规定:
1、补偿形式与时间:
融资成本及产生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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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君·搜搜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