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个别高校主办的期刊违规出版增刊的情况通报
教社政厅〔200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有关直属单位:
最近,我部接到关于东北师范大学主办的《现代中小学教育》存在违规问题的举报。经我部调查,该刊确实存在违反《期刊管理暂行规定》、拆本出版增刊的行为。在此,特予以通报批评。
近一时期,个别高校主办的期刊,受经济利益驱使,出现了一些违反出版管理规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①个别期刊不按照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出版增刊,没有在封面注明“增刊”字样。②个别期刊将出版增刊作为创收手段,以出版增刊或出版专辑、论文集等形式,向作者收取“版面费”,牟取钱财;③个别期刊一号多刊,将一次性获得批准出版的一期增刊,拆分出版两期甚至多期增刊,以达到多发表文章,多向作者收取费用的目的。这种不正之风,致使一些内容平庸甚至质量低劣的文章得以发表,浪费了出版资源,助长了学术腐败,也使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上当受骗,严重损害了高校期刊界的形象,腐蚀了编辑队伍,破坏了出版工作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出现上述问题,尽管是个别的,但是各高校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高校期刊的管理。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和宗旨。各高校期刊要珍惜国家赋予的办刊权利,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杜绝将出版期刊作为单纯的创收手段,特别要制止以创收为目的的收费现象;自觉遵守学术规范,抵制学术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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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君·搜搜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