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止埃博拉出血热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2019年第102号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及相关国家卫生部门通报,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6月10日,刚果民主共和国第10轮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共报告埃博拉出血热病例2071例,其中死亡1396例,病死率为67.4%。6月12日,乌干达共和国卡塞塞地区确诊3例输入性埃博拉出血热病例,其中死亡2例。埃博拉出血热是由埃博拉病毒引起的,通过接触病人的血液或其他体液,经皮肤、呼吸道或结膜感染的急性出血性传染病,潜伏期2至21天,病死率50%至90%,临床症状为急性起病,发热并快速进展至高热,伴有乏力、头痛、肌痛、咽痛等,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等,病程第3至4天后会出现持续高热,感染中毒症状及消化道症状加重,有不同程度的出血,严重者可出现意识障碍、休克及多脏器受累。
为防止埃博拉出血热疫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前往刚果民主共和国、乌干达共和国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来自上述国家和地区的人员,如有上述症状,入境时应当向海关申报,配合海关做好健康申报、体温监测、医学巡查、医学排查等卫生检疫工作。海关对有症状人员按照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对染疫或染疫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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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君·搜搜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