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团委(团总支、团支部)的基本程序
一、前期工作。进行团员统计,摸清35岁以下青年情况,登记造册;商定委员候选人人选。
二、单位党组织向上级团委提交成立团委(团总支、团支部)的函。函的内容包括本单位团员人数情况;要求设立团委(总支或支部)的理由;(注:团员人数在3人以上,50人以下申请设立团支部;团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100人以下的,可申请设立团总支;团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可申请设立团委);拟任委员、书记候选人名单及简历,如申请设立团委或团总支,要说明团组织机构设置情况以有关职位。(即计划下设总支部数、支部数及委员人数)
三、上级团委对申请成立团委(团总支、团支部)的单位进行情况核实,并给予同意成立团委(团总支、团支部)的函复。其中情况核实主要为以下方面:了解上报团组织现状;团员人数是否符合团章规定;委员会人数是否符合团章规定;领导班子人选是否具备条件。
四、单位党组织向上级团委提交召开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的函。包括:筹备组织领导机构、大会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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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君·搜搜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