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企对外承包工程国别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
为全面落实“海外优先”战略,进一步加强境外业务管理,规范工程承包单位境外业务经营秩序,深耕优势区域市场,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估, 依据股份公司境外经营有关政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目的和宗旨 第一条 坚持“海外优先”战略,以“思想优先、资源优先、政策优先、保障优先”为指引,坚持建筑为本、相关多元、协同一体、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将XTJX发展成技术创新国际领先、竞争能力国际领先、经济实力国际领先的最具价值创造力的综合建筑产业集团。 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依据系统内各单位境外经营有关情况,通过对国别市场内各单位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明确对外承包工程国别市场系统内单位准入名单 ,以促进相关国别市场业务有序健康发展。 第二章 列入国别市场企业准入名单的条件 第三条 列入国别市场准入名单的企业需符合如下条件: 1、在近三年的境外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商业道德,无违规、违纪、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组织等无不良记录; 2、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诚实守信、管理规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项目可持续性和属地化经营,所承揽项目无重大工期、质量、管理问题和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亏损; 3、积极维护国家利益、行业利益和形象,遵守有关行业规定,服从股份公司业务协调; 4、在该国别市场有不低于合同额1000万美元的在建或完工项目(含总包、分包); 5、企业在该国别市场履约情况良好,当地业主、社区和政府机构,驻外使馆经商(参)处和中资企业协会等机构评价良好。 第四条 在同一国别市场,如果两家外经单位同时开展业务,在开展业务时两家外经单位要差异化经营。 第五条 已超过三家工程承包单位的国别市场,股份公司将综合各工程承包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在手剩余合同额情况,参考考核分值,明确国别市场准入的工程承包单位。 考核分值由四部分组成,分别为各工程承包单位在该国别市场近三年平均新签排名得分、近三年平均完成营业额排名得分、境外人员数量排名得分和机械设备原值排名得。每项排名第一得10,第二名得9分,排名与得分依次递减。每项得分乘以对应的权重比累加即为该单位在国别市场考核得分。 其中,近三年平均新签排名得分占总分值的权重比为40%,近三年平均完成营业额排名得分占总分值的权重比为30%,机械设备原值排名得分占总分值的权重比为20%,境外人员数量排名得分占总分值的权重比为10%。 第三章 国别市场主导单位的确定 第六条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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