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构机导向系统检定验收工作办法
1 总则
1.1为加强集团公司盾构施工测量管理工作,切实降低盾构掘进因测量而导致的质量事故风险,参照国家计量技术监督的相关规定,将集团公司范围内的“盾构机导向系统”纳入企业计量检测的监督管理范围,为推进这项工作持续提高,对原工作办法进行了修订,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17)、股份公司《盾构法隧道测量工作指引》、集团公司《施工技术工作管理办法》、《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办法》等标准制定。
1.3凡拥有或租赁盾构机的子(分)公司要认真执行本办法。
2 岗位职责和验收范围
2.1集团公司实行“盾构机导向系统”检定验收制度,作为盾构机始发验收条件之一,由集团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计量检测中心负责该项工作。
2.2拥有或租赁盾构机的子(分)公司总工程师应健全本公司的“盾构机导向系统”检定验收工作管理制度,安排专业工程师管理本公司“盾构机导向系统”检定验收工作。
2.3盾构施工项目总工程师贯彻执行本办法的规定,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并组织收集、整理、汇交各项检查资料。
2.4盾构导向系统检定验收分为集团公司级验收与三级公司级验收两种方式进行。
2.4.1集团公司级验收
集团公司依照盾构区间的工程特点等条件,采取选定一定数量的项目进行组织验收。
集团公司组织验收的范围如下:
(1)盾构设备采用大直径(7米以上)、泥水盾构、超小直径(5米以下)及异形盾构的工程;
(2)临近或穿越江、河、湖、海、水库等水域的区间;
(3)穿越有重要保护性的文物、国家军事、政治、外交建筑设施;
(4)临近或穿越铁路、高速公路、大型市政管线、水利设施、机场、地铁运营线路等的区间;
(5)曲线段始发、分体始发、半环始发及过站或隧道内接收盾构机的区间;
(6)平面曲线半径小于350m的区间;
(7)长度大于1000m的区间;
(8)集团公司首次进入的地铁施工城市的盾构区间;
(9)X公司、X公司及X公司等三家培育单位的盾构区间。
(10)其他工况复杂及需要重点关注的区间。
2.4.2 三级公司级验收
除集团公司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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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君·搜搜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