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部门及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管理,提升部门和员工的工作质量、水平、效率,确保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绩效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评价与强制分布相结合的原则。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局总部各职能部门,局副总经理以下员工,不包括协议工资人员和退休返聘人员。
考核周期
绩效考核分为季度和年度考核。
1、季度考核每年进行四次,在季度初(每年4、7、10月初和次年1月初)进行。
2、年度绩效考核在次年的1月中旬前进行。
员工考核
考核依据
岗位职责
例会安排工作
临时性工作
员工的职业道德,能力和态度等
第六条 考核方式
依照下考一级的原则,从定量考核和定性评价两个方面同时进行:
1、局三副总师,由分管局领导和总经理考核评价。
局三副总师得分=分管领导打分×60%+总经理打分×40%
2、部门经理由部门的分管局领导和其他局领导考核评价。
部门经理得分=分管局领导打分×60%+其他局领导打分×40%
3、部门副职(包括部门副经理、副部长、副主任和部门三总师,不含享受待遇而没有行政职务的人员)由部门经理和主管该部门的领导考核评价。
部门副职得分=部门经理打分×60%+分管领导打分×40%
4、一般员工,由本部门经理和部门副职(多位副职的取平均分)考核评价。
员工得分=部门经理打分×60%+部门副职打分×40%
人力资源部汇总考核评价结果,报总经理核定。
第七条 考核程序
1、业绩打分。被考核者填写的《季/年度人员工作汇总表》(详见附件一)上交考核人,考核人对被考核者季度和年度内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评价打分。
2、定性评价。由考核人对被考核人的职业道德,能力和态度等给予定性评价(见附件二和附件三)。
3、最终得分=业绩打分×70%+定性评价×30%。
第八条 考核评价结果实行强制分布
季度和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成绩,分优秀、良好、一般、不足、不称职五级,按业务人员、部门经理两类人员,分别实行强制分布,确定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其中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人数,分别不超过业务人员(注:以部门为单位)或部门经理(注:总部所有部门)总数的20%,良好的人员控制在70%以内,一般和不足的人员比例不少于10%(均四舍五入后取整数),分别对应绩效考核计奖系数1.2、1.0、0.8,不足与不称职人员无绩效奖金。
总经理最终核定结果,可做适当调整。
第九条 被考核者有以下情形之一,考核结果即为不称职
1、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
2、利用职务之便贪图私利,虽未构成违法乱纪,但群众反映强烈;
3、个人品行不端,做出与其身份极不相符的事,造成恶劣影响;
4、组织纪律性差,经教育仍不悔改。
第三章 部门考核
第十条 考核依据
1、部门量化目标
2、部门职责
3、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
4、部门的整体协作,工作和服务质量、效率、态度等
第十一条 季度考核方法为:绩效打分、定性评价和总经理评定相结合。
绩效打分
部门述职。季度末和年终,各部门填写《季/年度部门绩效考评表》(详见附件四和附件五)交分管领导。
分管领导打分。部门分管领导对部门季度和年度工作绩效评定打分,人力资源部对打分进行整理汇总。
(二)定性评价
由局领导,主要指局副总经理和三副总师,和局属各法人公司及直营公司领导对部门的工作和服务质量、效率、态度等进行定性评价打分(详见附件六和附件七),人力资源部核算结果。
定性评价得分=局领导打分×60%+下属单位打分×40%
(三) 总经理评定
人力资源部汇总各方评价意见后,交由总经理评价打分(详见附件八)。
部门季度得分=绩效打分×60%+定性评价×15%+总经理评定×25%
第十二条 年度绩效考核以当年四个季度绩效考核平均分值和部门年度量化目标完成情况作为主要依据,并将预算完成情况、劳动纪律,一并计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
1、按部门年度预算完成比率加减分。
预算完成比率=全年实际发生数÷全年预算数×100%
≤90%的部门,+1分
90%<预算比率≤98%的部门,+0.5分
98%<预算比率<102%的部门,+0分
≥102%的部门,-1分
2、按违反劳动纪律情况(迟到、早退、旷工等)扣分。
违反次数≤5人次的部门,-1分;
5人次<违反次数≤10人次的部门,-1.5分
10人次<违反次数≤15人次的部门,-2分
违反次数>15人次的部门,-2.5分
部门年度得分=四个季度平均分×50%+量化目标完成得分×30%+计划外工作完成得分×20%±预算完成情况得分+劳动纪律得分
第十三条 部门的绩效考核等级分四种: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绩效考核总分60分以上的前三名为“优秀”,后两名为“一般”,其余为“良好”;60分以下的为“较差”,分别对应绩效考核计奖系数1.2、1.1、1.0、0.6。
第四章 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和兑现
第十三条 反馈和沟通。绩效考核评价完成后在报送领导审批前,各分管负责人必须同被考核对象进行面谈沟通,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对象。应肯定成绩,找出问题,交流意见、形成共识,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提出绩效改进计划。
第十四条 被考核对象对最终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可向分管领导反馈意见,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核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五条 考核兑现
各部门考评的员工季度绩效考核档次或计奖系数,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分别根据部门绩效考核计奖系数、各部门报送的员工绩效考核计奖系数,一并核算员工绩效考核奖,经总经理审批后兑现。
各部门考评的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等级,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建立员工绩效考核档案,并与员工相应的岗位调整和工资挂钩。
人员个人奖金额=员工个人月工资基数×(部门绩效考核计奖系数+员工个人考核计奖系数)/2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绩效考核工作,局统一组织安排。该项工作归口人力资源部管理,负责考核的组织、指导、检查。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7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
附件:
附件一:《 年 季度人员工作汇总表》
附件二:《 年 季度员工定性评价表(部门员工)》
附件三:《 年 季度员工定性评价表(部门负责人)》
附件四:《 季度部门绩效考评表》
附件五:《 年度部门绩效考评表》
附件六:《 年 季度部门定性评价表(局领导填)》
附件七:《 年 季度部门定性评价表(下属单位填)》
附件八:《 年 季度各部门工作评价表(总经理填)》
附件九:《 年部门绩效考评年终得分汇总表》
附件一:
季/年度人员工作汇总表
年 月 日
部 门
姓 名
职 务
考核内容及权重
本季/年度工作计划
本季度完成计划或工作情况
(仅描述本人负责或配合进行的工作,采取的方法、解决的问题、完成的数量以及仍存在的问题等。力求客观、准确,忌用套话和模糊语言)
协作人及协作方式
考核人评价
1.岗位职责(40%)
2.例会安排工作(30%)
3.临时性工作(30%)
考勤评价(人力资源部填)
1、本季度迟到 次; 早退 次;
2、本季度各类假合计: 天,其中:事假 天,病假 天,休假 天,其他休假 天。
有待改进提高的方面及对主管领导的建议(员工本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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