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建工作列入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我们通常称为公司的“宪法”,是公司的基本制度依据和行为准则,将D建工作写进公司章程,在组织架构以及制度设计中予以明确。
1、总则部分
明确制定章程的依据包括《中国共产D章程》以及在公司内部设立中国共产D的组织、发挥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D务人员,保障工作经费。
2、D组织作为单独一章
(1)董监高层面
原则上董事长与D组织书记由一人担任,设立专职主抓D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在董监高层面,符合条件的D员可以按照规定和程序进入D组织,也就是我们通常陈述的交叉任职。
(2)纪检监察机构
明确设立纪检监察机构且该部门人员列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办公会,对公司的决策研究、执行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以及服务;
(3)明确D组织的职责
保证监督D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上级D组织的工作部署;
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依法履职,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研究讨论公司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研究讨论公司重大人事任免、讨论审议其他“三重一大”事项。
同时明确D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根据以往的经验,为了节约时间,一般召开D政联席会议,把董事会、经理层的重大决策问题前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落实D建工作职责,包括履行D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并领导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同时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体工作。并授权D组织制定相关工作细则,包括领导干部讲D课、团建会议、任前谈话、D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D建基础工作基本流程;同时还有重大问题报告制度、意识xt责任制度、日常教育培训、D性分析评议、D建工作责任实施细则等。
3、董事会章节
为保障D组织研究讨论作为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的落实,我们通常建议在“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中明确:董事会对于决策的事项属于公司D委会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范围的,应当事先听取公司D委会的意见和建议。
4、总经理章节
在公司章程中一般会约定公司总经理的职权,通常建议增加一条,即总经理在行使上述职权时,属于公司D委会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事项范围的,应当事先听取公司D委会的意见和建议。
●D建工作融入企业规章制度 ●
如果说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那么公司规章制度就是公司“基本法或部门法”,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依据“基本法或部门法”进行依法治企,同时D组织的活力在于融入生产经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将D建工作融入企业规章制度中。
1、总则部分
在员工手册总则部分或另设章节明确:根据公司章程、《中国共产D章程》,D组织的建设包括D组织机构设置、组成部门、经费及预算等。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在员工手册中在予以细化,从制度上予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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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君·搜搜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