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2023-06-13 11:05:38 | 阅读 : 309收藏文章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根据D管干部的基本原则,为进一步规范信阳鼎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干部管理工作,完善公司选人用人机制,建立一支对D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的高素质专业国企干部队伍,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地方市管企业全面推行中层管理人员“四制”改革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中层干部包括以下范围:

集团公司:外聘董监事(不含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各部门正副职;

所属子公司:非地方组织任命的,由集团公司委派、任命和外聘的领导班子成员,包括:D群领导、董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经营班子成员;

(三)其他需要列入集团公司D委干部管理权限的人员。

公司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四制改革”原则:

(一)全面推行“竞聘制”

1、把坚持D管干部原则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公开竞聘上岗、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公平公正、竞争择优,有效激发中层管理人员活力动力。

2、集团公司中层管理岗位公开竞聘,要注重向基层倾斜,拓展纵

向交流空间,提升具有长期基层工作经验的中层管理人员比例。

(二) 全面推行任期制

1、坚持“有为才能有位,有位必须有为”,建立健全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任期制管理制度,坚决破除任职终身制,形成常态化的中层管理人员任期制管理机制。

2、通过公开竞聘聘任的中层管理人员任期一般为三年,任期届满自动卸职,卸职后重新竞聘上岗,可以竞聘现岗位,也可竞聘其他岗位。同一人在同一岗位的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即连续(或累计)任某一职务一般不超过六年。(专业性较强或对企业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岗位可适当放宽)。

(三)全面推行岗薪制

1、根据中层管理岗位竞聘聘任结果,以岗定薪、易岗易薪、一岗一薪、岗变薪变。

2、坚持公平、竞争、激励原则,在按劳分配基础上,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体现个人业绩和所作贡献,做到收入能增能减。

(四)全面推行淘汰制

1、将靠竞争取胜的外部压力与岗位履职的内在动力高度结合, 全 面推行淘汰制(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 从根本上解决中层管理人员“ 能上不能下”的问题。

2、强化竞聘评审和考核结果运用,对竞聘落选、考核不合格、不胜任岗位要求等情况的中层管理人员,综合使用转岗、降职、免职等方式进行调整。

第二章 竞聘选拔任用条件

第四条 拟竞聘选拔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岗位有突出业绩;

(三)具有民主法制意识,遵纪

以上文章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抄袭。如有疑问,请联系本站客服。

阅读全文

如需阅读全文或下载源文档,请您点击网站右上角登陆按钮进行登陆,不便之处,还请谅解。

上传文稿交换获取